1月31日,安省城市管理会(OMB)在Markham Civic Centre 就万锦市政府改变土地规划用途一事举行聆讯,参加聆讯的万锦居民韩先生就是状告万锦市政府的发起人。那么韩先生为什么要带头状告万锦市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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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v# J# J问题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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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B4 A9 @5 f5 t2 G5 ?' L& X韩先生告诉51周报记者,他于2006年迁入万锦南于仁村,这是一个华人聚居的新区。韩先生住在这里非常舒心,直到有一天收到万锦政府的一封信。原来有一个地主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按规定,政府需要让周围120米范围内的居民知道此事,韩先生恰巧在此范围之内。这个地主的土地原来规划用途是公园,现在要改为商业开发,对地主来说,改变土地用途就意味着金钱,但对周边居民来说就意味着失去公园。韩先生说以前不知道还有这种事,既然知道了,就得弄明白。于是他开始查找资料,这一查不要紧,韩先生发现这里面的猫腻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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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生说,他所居住的万锦南于仁村是7号路南边的部分,东起McCowan, 西至Kennedy,人口大约九千人。西边连接未来的万锦市中心,东边紧靠郁郁葱葱的Milen自然保护区,也是每年举行国庆烟火盛会的地方。北接老于仁村,红河谷自然保护区以及万锦最大的室内商场: Markville Mall,南边是407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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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于仁村是1994年开始大规模开发的。当初只是在南北两端有一些占地广大的老房子,从1994年上一个万锦总开发计划发布后,到2013年,该地区已经基本开发完毕。 ! s* z' o3 o5 M" n6 F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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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的地理环境,适中的房产价格,良好的新房型设计,再加上不错的学校排名,很快使南于仁村又成了一个“清华”社区(意思为清一色华人),韩先生估计,他家周边70--80%是华人居民。这里有早期的港台移民以及近年的大陆移民,邻里交流非常容易,周边也吸引了大量华商。有早期的新旺角,和新开的丰泰,大统华等超市,让很多习惯于步行的华人感到生活非常便利。社区环绕着一池绿水,中心公园的设计还得到了1996年万锦最佳设计奖。新修的步行道将使向北到Toogood Pond,向东南到Rouge River 国家公园的林间散步成为新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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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s( K/ U; d8 i$ m% [唯一的缺憾就是配套社区公园严重不足。对照1994年的规划,不但公园开发滞后,而且有好多公园也被取消了;本来计划的三个小学,变成了一个;计划中的社区中心也不知所终。 7 O. O* j: D- {2 Z7 |+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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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建设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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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6 G# A5 s4 ^' y( \同万锦市华人较多的其他新建社区一样,南于仁村的市政建设滞后于社区的发展,其中配套社区公园严重不足。原因在哪里呢?万锦市政府2012年的报告中给出了答案:地主协会有责任提供配套的公园用地,但到今天为止,他们没有能按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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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协会”又是咋回事呢?原来安省的规划法(Planning Act)规定,住宅区的开发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公园,这个公式是300户一公顷。一公顷是10000平方米,也就是每户大约要10000/300=33.3平方米的配套公园。这样的法律保证了加拿大优美的环境也是对居民基本权益的尊重。政府在开发商报批前,要得到配套的公园用地,再下发建设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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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样的建设流程是应当没有问题的,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个困难,这是由南于仁村的特殊性决定的。当初该社区规划好了以后,土地是由64个小地主拥有的,每家各有几亩地,有人要马上开发,有人不想操这个心。特别是自己的土地被规划成公园的,更是没有卖地的动力,因为分拆开发要比卖地利润高得多。 ) [* P$ T7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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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现实的问题是这些零碎的土地很难建成公园,总不能在社区内建64块巴掌大的公园吧?为了统筹开发,一部分地主就成立了一个地主协会。他们来协调开发中的问题,保证给社区提供足够的公园。这样地主协会就担起了这个责任,万锦市政府也乐得轻松。 ) p+ \( e+ u+ Y" @4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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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地主协会想了个办法,要开发的地主不必分别上交零散的小片土地,因为那也没法建公园。代替交地,开发的地主上交等值的钱。这些钱放在一个账户里,等积累到足够的数量后,向规划为公园的地主买地,再转交给政府作为公园用地。 & W$ ]9 W3 y* M3 a/ a! _7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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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的地价是30万元每英亩,20年来一直沿用了这一地价。从1994年到2013年,大约20年过去了,开发接近尾声,问题却来了。 7 W% l/ ]* O) I; `$ 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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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万锦南于仁村3 E% @! c; f& @4 m5 ]: w% Q
0 T! Z% U, l( x1 ^9 v, o万锦市是一个飞速发展的城市,现在的地价和20年前大不相同了,在南于仁村这样的中心社区,2012年大约要一百五十万元一英亩。这些年来地主协会攒下来的钱不够买地了,同时大批已经开发完的地主们,早已带着自己赚到的钱财搬走了。这样就留下来了一个烂摊子给政府收拾。 - d8 X$ y6 j& I% t
2 w* m3 h) e0 I$ }' F1 \, G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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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生认为,从整个开发过程来看,首先这是万锦市政府的责任。他们把应当属于自己的管理责任推给了地主协会。政府的工作容易做了,但也埋下了祸根。对于这样多个开发者的社区,应当妥善管理,公益优先。先把民生用地定下来,比如学校,道路,公园等,同时要定期审核地主协会的帐目,及时发现财务缺口。在公园开发滞后的情况下,可以对地主协会施压,从而保证社区开发能按规划进行。 % q6 R0 D4 a+ O9 |- _( A
. h Z$ D. J' n" q, `! m: [2 i5 f其次,这也是地主协会的责任,他们没有做到当初的承偌。一个20年不变的地价让人怀疑此为蓄意行为,以降低他们的开发成本。交一点钱要比交地合算多了。 + S. s- P& }) j5 O
- s- N. k2 A, o, k% I! Y s再次,这也是社区居民自己的责任。大多数居民可能对配套公园的法律不了解,相当一部分新移民对加拿大的政治体系很陌生。新屋主往往有是年轻夫妇,刚有小孩,为生活奔波,无暇关心社区事务,在加拿大最忙的就是这样的人。 " @& r2 ?0 E) l: P2 ^/ T- W
; a; l; e O1 y4 s/ m& F$ M还有一个原因,占该区比例最大的华人较缄默的习惯也害了自己。在加拿大,沉默绝对不是什么好习惯。民主社会里,不表达出你的声音就必然被忽略,甚至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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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开始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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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生说,虽然醒悟比较晚,但是华人社区还是醒悟了。当社区最后一两块规划为公园的土地也被开发商盯上准备申请改变土地用途为住宅时,华人社区意思到了这种改变土地用途的后果。利用互联网成立的本地社区组织南于仁村居民论坛 (South Unionville Resident Forum, www.surforum.ca) 发起组织了居民抗议,在万锦政府2011年初举行的公众会议上,200多居民用行动表达了关注,开发商的计划搁浅了。 , [: I h; E8 H9 S1 v
# A8 r# J6 x$ z5 V; Y" Z随后在成立的公园问题处理小组上,政府的代表和居民的代表相持不下,韩先生是居民代表。政府认识到了社区开发中的公园土地缺口,但考虑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难度,认为要在将来开发中,一边收费,一边解决。居民代表认为这是政府造成的问题,要求暂停在该社区的开发,等到公园问题有明确的、可行的解决方案后,再进行。 4 V! m" z; \: G* A3 d: G5 }8 i
1 }& F# ~1 T5 b) O居民的要求得到了一些议员的支持。本区议员Don Hamilton说,该区住户什么也没有。副市长Jack Heath在一次公众会议上激动地说:我不希望居民们的孩子到上中学了才能得到他们的公园。李国贤议员对华语社区的情况也特别关注,提了不少建议。 ' G' M, X. X v _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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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筹款打官司:状告政府 ; x; |- ?) F! t2 ?
l# a# @& f/ _0 l H7 j+ b, i0 ~5 T4 p韩先生说,到今天,南于仁村20年来积累的问题要花超过5百万的费用来解决,政府肯定是一时拿不出这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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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c) J. n/ T6 m8 Q% w& t& E. N2012年6月,万锦市议会不顾居民的反对,在秘密会议中通过了边开发、边解决的方案,同意继续侵占规划好的公园用地,建设房屋。 5 G# b# J: R(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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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于仁村居民论坛开始行动,20几位本地居民联合起来,决定自己筹款打官司。在筹集到居民和商家的捐款后,南于仁村居民论坛随后聘请律师将万锦市的决定上诉到安省城市管理会(OMB),这是协调安省城市开发的主管仲裁机构。 1 c4 _9 E! |# w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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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生说,南于仁村居民论坛聘请的律师Jeffrey E Streisfield原来供职于万锦市政府,对本地情况非常了解。他愿意用非常低的价格接下这一案件,用他的话说是看中了这一案件的代表性意义。在万锦市这样发展快速,基建频繁的地区,这些利益冲突近年增加很快。资深规划师Michael S.Manett也认为政府没有充足的理由改变公园用地,“这不符合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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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6 h1 r( ~& ~, B5 ]* t韩先生说,在加拿大华人社区民告官这可能是第一次。他认为华人在这里落地生根,我们就是这里的主人,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打官司没什么可怕的。他表示,政府必须偿还对我们社区欠下的公园绿地债务,他们将公园建设完全托付给建筑商,就像警察把治安托付给黑社会一样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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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 @6 C# X* g万锦市区域议员李国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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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情南于仁村居民的处境,接到居民的投诉后我专门到该区考察,发现该区的公共设施确实不够。对于万锦市政府来说,处理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非常棘手,政府非常愿意,也必须为社区的居民提供足够的公园、学校和社区中心等设施,但是南于仁村的问题非常复杂,主要是土地拥有者太多,发展商太多,协调工作非常繁复。
/ W' F, G$ Q* |) _ U按照法律,发展商必须在兴建住宅之前承诺拿出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发展公共设施,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开发商可以用金钱抵消必须拿出的土地,这就给发展商提供了一个灰色空间,他们多数愿意交钱而不愿意拿出土地,尤其是现在房地产市道如此火爆,当年定下的地价早已成倍增长。市政府拿到钱之后也是进退两难。这些钱开发公园等公共设施肯定不够,只好与土地拥有者协调,希望购买他们手中的土地用开兴建公园,但是土地价格飞涨,很多土地拥有者都把地价开的很高,市政府不可能答应,唯有与他们谈判,希望协商解决,这就需要时间。当然市府买的土地不一定在居民家门口,这个社区剩余的空地已经很少,可以用来兴建公园的土地可能离居民较远。政府用来购买南于仁村土地兴建公园的款项可能不够,但是其他地区的同类款项可能有富余,我准备在市议会提出弹性使用此类款项的建议,全市作为一个整体使用,这样可以把那些拥有足够公园的社区的土地基金挪用到南于仁村,解决居民的环境问题。 8 C: ]% L+ I# Z6 x8 s"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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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同时也要加紧与南于仁村土地拥有者协商,争取用稍微低些的价格把土地买下来,尽快解决区内居民的公园等公共设施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