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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华人移民十大讹传: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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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民圈子里的讹传太多了!” - z; W0 Z, a, ~
- U* }( V) I# E( O! s9 X) A3 s
! m. I7 r! x! S% m+ U! s
跟朋友聊天,经常听到这样的感慨。 的确,由于语言、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不同,更加上对于当地法律的不了解,初来加拿大,甚至很多来了很多年的中国移民,对加拿大都有很多误解,而很多错误的认识最初都来自于以讹传讹的讹传。偶有闲暇,便想到把那些几乎人人都那么说,以至于人人都信以为真的最具误导性的讹传总结批判一番,目的是让后来的朋友尽可能少受这样的误导。
& h& c; d, K) {. Z( |' R
1 W( N$ g: p) g; P2 d# \) P' k以下便是我总结的十大讹传之第四名: . c" ]4 s- `. P

. l$ e! ~- A+ I$ x0 Q十大讹传之第四名: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
1 I) h! A' @; B3 r1 ^5 {- P" Y
2 C/ E4 _- E$ B& L, _5 p  C5 _) S. ^8 _9 a& Q8 }' @+ e  o) O
这可算得上是个大讹传了。相信这个坛子里没有哪位朋友没有听说过这两个汉语词组: ; `  Y% L4 p' @% o9 J+ A& V' _$ J

( I: J, A) R; b3 K税务居民,非税务居民。  
1 ^4 h' M& S) x7 W2 u. J; Q) z, M3 I# A2 T' e3 a9 h
根据以往跟朋友聊天的经验,我认为每100位朋友里至少有99位,当第一次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两个概念的时候,,会按照汉语的理解习惯,很自然地把这两个概念分别理解为:' ^. X7 o' D8 `$ ~# ]# |0 t8 c2 o
有纳税义务的居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居民。这个错误理解是很自然发生的。 ' `6 p3 M; e1 o* r5 ?! S9 y7 g
+ |6 U' Y0 ]- w) S( d5 I
1 S" ^* d' T, S: ~& ~# w( s) M
首先,你会把“居民”二字与你的“永久居民”身份里面的“居民”二字相混淆,这已经是一个大错误。 然后,当你用你的潜意识分析语法的时候,你知道这两个词组里的名词主体都是“居民”,而“税务居民”里面的“税务”二字显然是“居民”的定语;然后你再看“非税务居民”,“居民”前面似乎有两个定语,一个是“非”,一个是“税务”,这时你有两个选择:认为首先“税务”是“居民”的定语,“税务居民”是一个名词词组主体,然后“非”是“税务居民”的定语;另一个选择是认为“非税务”一起是“居民”的定语,而“非”是“税务”的否定性副词。我不知道从小说广东话的朋友会怎么理解,但我确定,如果你是从小说普通话的,你多半是自然而然地按照你的语言习惯选择后者。
1 H, J/ E9 Q% w) o5 K1 f5 y
. {/ T' ~) K" A* Z- C好,我们把这个语法理解放进脑子里,再来读一遍这两个词组: ' s" Q  d0 Y, ]1 d2 a4 ^, B% N

) K( J! t+ A, y3 B# p$ w税务----居民; f% o4 v4 a1 ~1 x( j

! H3 V6 w7 @3 s/ @5 \# J& d非税务----居民
! Q5 t7 Y) A! j  i8 H$ F& n) q% B' W4 ^+ M& u7 a6 w! A6 Y& |
现在,如果你不去看官方文件原文的话,你会怎么理解这两个概念。 ) o7 O+ z- v. ^

5 _7 Z. N* ~3 w/ d) u显然是: 7 ?8 A5 ]2 z) k8 R; b, l

+ ~1 o3 |# b  b: h) w; J7 c0 B2 x7 `: d7 Z4 T0 i, ^0 }) h  z
需要缴税的居民,不需要缴税的居民。 4 S$ {% D  F$ J' n
% ~* z9 g5 F% K( z

0 \) x5 K7 R5 }  f第一次告诉你这两个概念的朋友多半也是这么给你解释的,然后你又会照这个理解把这两个概念告诉后来的朋友。这就是典型的以讹传讹。 5 l7 _5 b6 k; Y5 R' I; b
/ i$ [4 C4 M& P4 t

2 ?9 q! K) _9 |* z7 N, I惭愧,最初我自己就是这么从我的那位非常非常热情耐心的银行客户经理(没有责备的意思,我至今仍然很感激这位经理给我的帮助)那里听来的,然后也这么传给过其他朋友。在此再次向从我这里听到过讹传的朋友致歉。 1 a) _* a8 b3 Y4 X0 B4 E" ^

8 Z  F% T: ]: [1 z5 q4 ]0 H1 R6 B3 S我之所以道歉,是因为对于从中国移民来加拿大的朋友们来说,这两个概念极为重要,讹传所造成的错误理解会导致这些朋友做出一系列错误的举动和决定。 2 A0 R: @; x! c: d, T
# I3 f! ~: X. p
那么这个讹传是从什么时候,从哪儿开始的呢?我没有考证过年代,但是我确定,这又是起源于蹩脚的英译汉。
( s9 t  {9 j* S
3 q" V1 l$ c6 M& Y# @这两个概念的英文原文是这样的: 6 ^' P* h* J1 n

) O. S1 o0 f. |2 Q# q% f  j/ s1 J+ [1 ?+ J) p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在官方文件里,有时候用一种更完整的表达:
3 N# _7 p  l. }0 A' y, ]8 |- B8 d- v1 s% e" _+ S% p. t+ W; D

+ a; K. H3 C1 ^( K% JResident of Canada for income tax purpose, Non-resident of Canada for income tax purpose.
: n/ @- N: |, s/ ~. l/ x5 W* A3 ^7 ]% s- p$ o
简便起见,我们就用前一种表达来做分析吧。 8 Q4 ]6 J2 j3 A5 q' B9 i# N

0 [3 G  w) |6 G) u7 Q1 L' u
1 g* T- A  `( t5 Y5 f) @其实ESL二级的同学就已经可以翻着字典翻译了。
' J0 l( l" L6 R7 P9 B* u可能朋友们会有不同的翻译表达,但是我确定,如果你把Resident for tax purpose和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放在一起翻译成“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话,你的中学英语老师不会表扬你的。
9 F# c: ?9 M9 J0 @5 J还是我来做义工翻译一下吧,不一定是最好的翻译,但是我确定我的这种翻译法不会造成误解: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4 i% h* h  ~3 E3 x: U
1 O( r& b, i9 b, _0 m/ N; f税务意义上的居民 ; B" R6 g! U: V
- A- a. a( T8 g5 c# b/ G' D! b
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 y# q& N: A6 o: P7 e+ ]/ F& `4 _$ l+ \; q9 i* F
: @$ x8 t' t- K+ D! z# u& t5 G+ X
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 3 J4 F) f. f1 B$ z7 ]3 X! x' ^' L
在加拿大税务局的文件里,还经常把这两个概念简化成
6 ^; F6 T% F% G) `0 ?
3 P5 F/ H' Z2 w- ~/ U% b( @Resident,与Non-resident
  Y. {. X& G7 ]6 c7 E+ w/ M用汉语普通话来表达就是:  ( D0 C: X, b4 C
居民非居民
/ v9 q: L. v8 p8 h. j" ?* M* K( ]( R

: x9 b5 b4 Z# r如果你对讹传的那两个词组的理解像讹传的那样的话,那么现在你知道了,在加拿大税务局的词典里,其实根本就没有“税务居民”,也没有“非税务居民”,而只有“居民”与“非居民”。 + d8 B9 P% U; f% |5 [9 H
有朋友问了:这两个说法有很大的差别吗? 当然,差别大了去了。
5 D- E' g* }# m* i* V; u6 J, C
. ]+ R9 l6 I! r1 t+ }* O
: P7 j! X9 ~" e. K' M9 ]3 S在加拿大的税制下,你在加拿大的纳税义务取决于你的居住状态,既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如果你是居民,你就要为你从全球范围,包括中国所取得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如果你是非居民,你只需要为你从加拿大所取得的(特定)收入向加拿大纳税(或被扣税),而无需为你从加拿大以外,比如中国所取得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这里所说的居民,并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永久居民那个“居民”。后者说的是你的身份,你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你便有权在加拿大居住,但是同时加拿大宪法还赋予了你在世界任何地方自由居住的权利,就是说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你拥有的是在加拿大居住的权利,但并不承担在加拿大居住的义务,你可以随时自己决定在加拿大住还是不在加拿大住。如果你在加拿大居住,以加拿大为家,那么你就是税务意义上的居民;如果你的家在另外一个国家,你只是持枫叶卡来加拿大探亲度假,那么你就是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
% S% |  ^6 ~5 d7 _$ ]0 o8 x% |* ~5 t/ U) |6 y0 S# [6 Y" ^6 W

! E! x8 {! g; x0 Y自己判断自己究竟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其实是很容易的,因为你自己最清楚你的家是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如果你的家在加拿大,那么你就是居民,如果你的家在中国,那么你就是非居民,就是这么简单。
4 h: c" I% D, Q" ?* L0 s: q$ N! @但是当税务局看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时候,可能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他们不是你们家的人,对你们家的情况没有你们家人那么清楚。他们看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其主要判断准则是你在加拿大所建立的居住联系。这些居住联系包括: l 在加拿大有居所;
# E" ?8 ?- \( x; }8 Pl 在加拿大有配偶或同居伴侣和受扶养人与你同住;
# k( g( Y2 T; S& }7 al 在加拿大有个人资产,例如汽车、家具; $ Z) E1 o8 a- f7 C; t. ~. @

l 在加拿大有社会联系;

l 在加拿大有经济活动。
+ B# `( f$ }3 S  {# F其他有关的联系还包括:
4 o; a1 F/ }: D  T' l" g$ Z) }4 T
! [' u, d9 [8 `: L( s( R3 l+ m

l 有加拿大驾照;

l 在加拿大有银行帐户或信用卡; * Q, M( U0 ?/ ]8 `2 c+ P. n6 x
l 加入了加拿大某省政府的医疗保险。 5 n8 i. ~7 B' x9 n. j& l
另外,你在另外一个国家所保留或建立的居住联系也是用以判断你的居住状态的相关因素。 . n! a5 }5 B2 ?6 n4 k: `

3 ?; j' L# m! _8 p2 t2 y9 X# \6 @9 \& e- J" _( P% X
要知道的是,判断居住状态是把所有的相关因素综合在一起来看全貌,而不是只看个别单独的居住联系。比如你有上面所列举的一项或若干项居住联系,并不等于你就一定是加拿大居民。
, x" Q# r2 `# P' k8 V# c现在清楚了吗?加拿大居民没有需要纳税和不需要纳税之分,是居民就要为你的全球收入向加拿大纳税,不是居民(是非居民)你就不用为你加拿大以外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就是这么简单;而不是像讹传的那样,居民有“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之分。( j! m6 t+ h7 y5 V
而且,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这是你的居住状态,是一种事实,你做居民还是做非居民都不需要任何人批准,这是你自己的权利,谁也管不着你,所以也就不存在讹传的所谓“申请非税务居民”那么回事。你把家安在加拿大,你就是居民;你把家留在中国,或者把家从加拿大搬回中国,你就非居民。这都由你自己决定,根本不需要向谁申请。另外,再补充几句关于身份与居住状态的关系。
5 |/ y; Z8 L! K: U; h3 @5 S% S* g8 Z% H- _8 T; B2 ?9 }
  x6 y5 w* R# d/ F: ^6 @8 z' C6 p
你的身份,比如你是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国际学生、国际打工者等等,只能决定你是否有权在加拿大居住,而并不决定你在加拿大居住与否。
+ w9 o( ^" j! L2 V) v6 w举两个极端的例子说明这种关系:
- n5 \" r1 a1 }  Z" R* |2 e) }4 _例1:你家住台湾,持中华民国护照,在某台湾公司工作,你的公司经常派你来温哥华出差,每次来你都住在downtown的香格里拉大酒店,如果在2010年你在温哥华累计住了183天,那么对不起,虽然你没有加拿大护照,也没有枫叶卡,也没有工作签证,也没有学习签证,甚至在加拿大也没有1分钱收入,只因为你今年在加拿大累计住了183天,在2010税务年度,你也要被视同加拿大居民,你必须为你的全球收入包括从台湾公司所取得的工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r7 D# d  o, c* Z
例2:你是加拿大公民,持加拿大护照,你家住在北京,在北京做生意,你每年从北京的生意能赚1个亿,只要你没有加拿大来源的收入,你就不用向加拿大交1分钱的税,只因为你的家在北京,你是中国居民,是加拿大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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