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统华每周特价 信达超市每周特价 龙翔、龙胜超市(Oceans)每周特价 佳乐超市每周特价

加拿大密西沙加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95|回复: 0

丈夫曝妻子出轨聊天记录

[复制链接]

63

主题

89

帖子

0

精华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65
获赠鲜花
0 朵
个人财富
794 金币
注册时间
2011-4-9
发表于 2011-11-28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友情提示: 请千万不要登入陌生网站输入QQ号和密码,以防诈骗。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哪儿看到的,谢谢。
北美华人新生活

保帮家电维修李师傅



心理热线



新客户展示位
更多广告请点击
中文黄页


有您的支持
我们会做得更好
本帖最后由 网事浮云 于 2011-11-28 10:53 编辑 6 ?* O: L6 j; v* G  J) K% Y
, g8 A) l8 E0 h. i, u% `- u7 p
日前,某论坛出现一篇帖子,帖子中披露了一男一女的数张QQ聊天记录截图,内容涉及性话题,语言尺度较大。据发帖人刘某称,披露的内容为自己妻子蒋某与XX市某镇的邓某的聊天,今年8月,他发现了妻子和邓经常通过QQ、短信、电话联系,怀疑邓某与自己妻子有染,遂监控了妻子的QQ。
, Z. B# s6 D1 L3 e; k1 V0 B8 w7 [' z0 Z6 |8 I8 _9 I% \! n& r1 w
刘某的妻子蒋某表示,自己和邓QQ聊天只是为了检验丈夫是否真的爱自己。昨日,当事人邓某向记者承认,网上披露的内容确是自己和刘某的妻子蒋某的聊天记录,但双方只是网友关系。
- Z5 w) f: [0 c1 I$ }" T% `3 z4 Z6 M( K6 Y* N" ?# H
曝光聊天记录 自称为保护妻子2 W' \2 R, h+ M5 [7 `5 K

# \1 c' {4 H$ e6 Q1 m11月13日,一篇帖子出现在某论坛里,帖中称,以下是XX市某镇的邓某和另一个女人的聊天记录,发帖者对女方的QQ号全部进行了涂抹,并附有多张QQ聊天记录截图。
2 b- M* |7 ?# W$ e
3 m4 |/ u9 g& r4 `, I! o/ X记者在QQ聊天记录截图中看到,聊天时间显示为2011年9月20日晚上9点30分以后,内容暧昧并涉及性话题。发帖者称,我就是这个女人的爱人。昨日,XX商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发帖者刘某。刘某称,上述内容确为自己所发,内容千真万确。自己在8月底发现妻子与邓某的事情后,多次联系并发短信给邓某,但是对方不愿面对,他便将两人的聊天内容发到了网上。他称,自己只是想保护妻子,但因此事,感觉夫妻两人的关系已经走到了尽头。3 u$ ~+ P# [/ L; S# [

/ i+ h& h! ]1 d. K. B4 Y% `当事人:内容属实但只是网友8 I9 g3 k' n" _
' ?. q8 s- Y! `7 y. T
  昨日下午3点过,XX商报记者在某茶楼约见了当事人邓某,邓某称自己今年48岁,家中有两个子女。网上所曝光的帖子确实是自己和蒋某的聊天记录。去年9月,他通过网络与蒋某认识,由于比较聊得来,后来聊了一些涉及性的话题,并没有发生男女关系。“和蒋某只是纯网友关系,聊得比较暧昧,只是蒋某提出要考验老公死否爱她、在乎她。”邓某称,今年9月底,与蒋某的聊天被蒋某的老公查看后,他与蒋某再没有联系过。但蒋某的丈夫多次给自己发来短信质问,自己也回复短信解释过,与其妻子只是网友关系。“目前,我的家人还不知道此事,我的心理压力比较大。”
8 b6 H  V: Q" [+ ?( q( e
  }; W3 N+ u* @9 t- S: F! n5 S  g    昨日XX商报记者拨通了蒋某的电话。蒋某称,聊天内容属实,聊天内容涉及的性话题纯属玩笑,并称自己和邓某一直只是网友关系,没有发生老公想象中的那些事情。“因为老公在成都上班,经常在外地,自己和邓某只是比较聊得来,想通过与邓某的聊天,考验一下老公,是否爱自己。”蒋某称,老公发现她和邓某聊天后,也没主动询问情况,不知道为何要将内容公布在网上。现在两人关系很不乐观,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 Q% M+ a3 k) m% |- b
$ u( ^3 ?4 Y9 z. ~" @: V; t  律师说法:难以认定已构成侵犯名誉权4 {5 T! J+ f$ ~2 K

2 G2 X! h) ^* f& P. q  刘某称,自己选择在网上披露此事,经过了仔细思考,只是想让大家看看邓某的行为和嘴脸。对妻子所说的在考验自己,“自己也许应该相信。”蒋某称,自己和刘某1998年结婚后,两人一直没有孩子,估计是老公故意找茬,但还不知道他的具体意图。 邓某称,刘某的做法已经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 w3 I7 m) d& H5 V- `" D" f  @+ h& k& W" [
  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隐私权属于名誉权范畴,从名誉权角度来讲,必须要构成以侮辱、诽谤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而且必须要造成损害后果,两者必须有因果关系,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要件。从上述事实分析,难以认定已经构成侵犯名誉权。
密西沙加中文黄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加拿大密西沙加华人网

GMT-4, 2024-9-29 22: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