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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报道,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y)9日宣布将就配偶移民提出修例,规定被担保入境的配偶,必须与担保人一起生活两年,否则可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6 ^4 v- |5 o$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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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日前公布以配偶身份抵加成为永久居民者,5年之内不能以再婚为理由,担保另一名新配偶到加国后,移民部再提上述修例,反映政府打击婚姻诈骗的决心。4 G7 t- n2 B' `/ G# q7 ?# l X1 y* t
/ ~- a: b8 W# h在新建议下,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移民的配偶,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需要与他们担保人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下一起生活两年。倘若未能达成上述要求,当局将可撤销被担保人的永久居民身份、要求其离境,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对其提出刑事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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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所有合法的关系,在两年期限过后,该些条件将不再适用。有关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提出申请时,结婚或同居少于两年、且没有与该配偶诞下子女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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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说:“我们的目标是杜绝申请人以假结婚作为取得居民身份的快捷方式。”他又表示,曾经有假婚姻的受害者,向他表达诉求,希望他能阻止同类事件发生在其它人身上。“婚姻欺诈是严重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设法杜绝,情况只会变得更糟,并会影响加国移民系统的完整性。”2 C2 K5 X* m8 ?* B5 l* }: _
3 `$ | \' R4 x' ?2 U# Y$ _% j上述修例细节将公布于《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网站上,政府将对上述新规定展开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至4月9日为止),欢迎公众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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