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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古语「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然而有的在美华人夫妻在共同熬过最艰难的创业期,成功白手起家之后,丈夫前往中国大陆拓展生意期间另结新欢,原本美满的家庭顿时分崩离析。更糟的是,丈夫更通过各种手段捲走资产,糟糠妻不仅失去宝贵的婚姻,甚至因无法证明对方资产状况,离婚时难以获得应有的财产,甚至分文财产都拿不到,陷入经济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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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U* ^( l/ k) S" ^: l; U家住核桃市的港籍华人王太太与丈夫白手起家,创办一家贸易公司,在夫妻两人共同打拼下,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随着两名子女先后出生,王太太逐渐退出公司经营,做起全职太太,由王先生独掌公司财务大权。眼见中国大陆经济飞速发展,2008年,王先生提出要到上海开设分公司,「太平洋两边一起赚」,一直全力支持丈夫的王太太当然无异议,带着两名就读小学的儿女留守美国,一家四口聚少离多,但因为夫妻同甘共苦多年,王太太对丈夫始终一百个放心。 , G8 ]- G$ l! ]: Y#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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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c A$ {+ w. {直到去年10月,丈夫带着大陆分公司的「秘书」一起来美国。这位「秘书」公然登堂入室,对「老闆娘」宣称「我和你老公才是真正般配的一对」,王太太才意识到家庭也有了「分支」,这次上门就是为「逼宫」。随着离婚程序开始,王太太才发现,丈夫已暗中将在美资产全部「掏空」,转移到大陆,要取证其真实资产状况极其困难,最终可能令王太太在这场离婚官司中,难获分文家产。因为要照顾年幼子女,王太太也无法外出全职工作,经济陷入窘境,情感、物质的双重打击,也使她精神濒临崩溃。6 A1 C9 r- S& s, p R& \4 y
在本地一套独栋民宅每月花400元租其中一间卧室栖身的方女士,谁能想到,她曾是住豪宅、开名车的阔太。方女士与丈夫1990年代从中国大陆来美,夫妻共同挣下一分可观的家业。买房时,丈夫提出将房屋业权登记在姊姊名下,当时全家感情融洽,方女士没多想便同意了。随着在大陆生意不断扩大,丈夫也加入往返于美中两国之间的「海鸥族」。2010年下半年,丈夫突然提出离婚,并授意姊姊着手开始将所住豪宅转卖掉。被家庭惊变打得措手不及的方女士追问原因,丈夫才说出在大陆另结新欢、连所生的孩子都已经牙牙学语了。被迫搬出豪宅、卖掉名车的方女士说,报税时只是签字了事,从不仔细过目,离婚时才发现丈夫以公司不赚、少赚报税,上到法庭,这些税务文件也成了对她争取经济补偿的不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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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遭小三插足婚姻的华人汪女士离婚时,也因丈夫报低在美公司收入、资产转移等手法,最后可证明的共有资产仅剩两部车、所住屋宅和少量存款。先生表示「犯错在先,愿意净身出户」,将屋宅和车全部留给汪女士。但汪女士却发现,屋宅还欠着20多万元贷款,以她个人经济能力根本无法继续还贷,只能将房屋转售。 律师薄尚乐指出,当丈夫前往海外拓展业务,作为留守的太太固然应继续对另一半给予充分信任和支持,但也要懂得自我保护和采取防范措施,平时多关心家庭财务状况及丈夫在美中的公司经营状况,尤其应保留在海外的财务记录,万一婚姻破裂,以便在法庭证明丈夫的实际财务状况,防止对方以「没钱」作挡箭牌,逃避赡养责任和财产的公平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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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x% `# A' f: M! x% h此外薄尚乐也表示,虽然根据加州法律,婚外情不是法庭裁决离婚案件的考虑因素,但在大陆有重婚罪,根据大陆法律,如果婚姻一方在婚姻期间与第三者公开以夫妻关系自居,甚至领有结婚证,或是在与第三者所生子女出生证或其它证件上填写夫妻关系,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构成重婚罪,糟糠妻可在大陆通过司法途径为自己争取权益,犯有重婚罪者也将面临六个月到一年的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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