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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 O- d, W0 t: c9 F& n" q+ N
新移民其中一個最感混淆的題目,就是攜帶現金出入境的相關政策。網上論壇的「經驗分享」不乏「加國海關很嚴格」、「隨時罰款充公」之類的訊息。更有網友提供五花八門的「藏錢」方法,例如將錢捆綁在身上、在皮包裏縫製暗格等、朋友「互相幫忙」帶錢等。究竟,加拿大准帶多少現金入境?: j% z3 T9 v! W
重點解謎:9 B0 c+ y) ~5 t" o8 M$ ]. v9 x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強調,攜帶的貨幣總價值達到1萬元加幣或以上者,都必須「如實申報」。加拿大並未規定攜帶現金出入境的上限,證明錢的來源是否「合法合理」才是決定能否順利通行的「最關鍵」因素,而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打擊國際金融犯罪,嚴防不法分子「洗黑錢」。4 ]. E2 e& o/ a9 f
詳細解說:
+ [% @# N2 m: V" Q1 a( r. O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的發言人布爾克(Jennifer Bourque)表示,所有出入境的旅客都應了解,只要攜帶的貨幣(包括紙幣、硬幣等一切可用作交換的錢物,currency and monetary instrument)總價值等同1萬元加幣或以上,都必須如實申報。0 z; U& `& B- W; U. F0 O
這種政策並不是要為難旅客,而是為了打擊國際金融犯罪及恐怖分子,防止不法分子透過此種方式「洗黑錢」。
( L9 q! @" Q6 q8 W) j) a1 T) b( K加拿大並未設定攜帶現金出入境的上限,1萬元只是要申報的「門檻」,最關鍵在於可以證明錢的來源是否「合法合理」,所提供的資料要經得起CBSA的審核。; Q1 `, T4 Y& f: v6 A
布爾克指出,在常見的違規案例中,很容易發生對「政策誤解」的情況。比如有的旅客找理由,說攜帶的是不同的幣種,又或是現金總額裏有很多屬於配偶、家人和商業伙伴的錢,不是自己的。
; m: h3 U- S. O. \: N8 {/ D. n" ?布爾克強調,每一個旅客都要填寫入境申請表(出境時則取決於旅客自身是否有要申報的內容),不管現金是什麼貨幣或屬於誰,只要總價值等同1萬元加幣或以上,就都應該向CBSA申報。/ h7 j4 m* t0 M6 v* U. q3 y4 H
對於違規後可能有的懲罰,布爾克就說,CBSA有權沒收超過1萬元「門檻」的所有未申報款項,如果發現錢的來源不明或有資助恐怖主義者的嫌疑,則款項可會被永久性沒收(當事人還可能受到檢控);反之,當事人可在繳納250元至5000元罰款後(根據不同的違規情況而定),有條件申請退還被沒收的款項。
) r- l7 }2 Z$ u- I& J) x在溫哥華國際機場工作的CBSA官員進一步向記者解釋,稱旅客不必對申報感到緊張或不安,比如有旅客要出境去美國的拉斯維加斯,身上帶著1.5萬加幣,即使對方說「我去拉斯維加斯碰碰運氣」,也是可以接受的理由。
8 u# |$ b0 _2 J! A$ f0 O4 h; H當然,CBSA還是會對申報者的資料進行審核,比如工作收入、個人資產是否可以提供相對應的現金數額等,但這些都屬於受保護的調查,即只會向「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簡稱FINTRAC)提交報告,也不會有個人隱私泄露等問題。2 z) o' u6 w1 v3 k9 r3 T" C. v8 y
對於有旅客將錢用膠帶綁在身上,又或是在皮包裏設置暗格等,該官員就笑說,「旅客選擇怎樣的帶錢方式都沒關係,達到申報數額,就要如實申報才是一切的重點。」. P, m4 A( {# u/ |+ L
加拿大歡迎遵紀守法的旅客,只有心懷不軌、想冒險闖關的罪犯才該擔心,CBSA的法網疏而不漏!詳情請參考http://cbsa-asfc.gc.ca/security-securite/cbcr-dmte/how-comment-eng.html。個案:
& ]# ?, ^% l, c新移民魯先生和太太2年前登陸溫哥華,他表示,曾花很多時間瀏覽本地生活論壇,分享前人攜帶現金入境的經驗,其中他最關心的議題是「最多可以帶多少錢」、「帶了是否應該全部申報」、「如果出現問題,要如何應對可能的懲罰」等。( Z0 T C W/ \2 U: ~
但他最後總結出很多網友的觀點,都集中在「加國海關對現金審查很嚴格」、「新移民可以任意帶錢」、「如果出現問題,最少罰款250元,最嚴厲的是沒收全部現金」。更有所謂的「好心人」為他支招,鼓勵他將錢捆綁在身上,或是塞入寬大的皮帶內,甚至在背包裏縫製暗格等,還宣稱這些方法都經過很多人實踐,可以比較有效地逃避檢查。
9 P5 H8 U& M9 |為了保險起見,魯先生和夫人第一次登陸時各自只攜帶了8000元加幣,還有計劃中的6萬元則是後來通過銀行匯款而來。5 k4 n9 v6 @7 o: P' J
他強調,雖然後來慢慢了解到每次出入境,都可以攜帶1萬元以上的現金,但鑒於對「申報」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感,不確定是否只要「講實話」就能獲得通過,加上整個過程要給出很多個人資料,如收入來源等,有一種隱私受到侵犯的感覺,所以至今都沒有在出入境時攜帶超過要申報的數額。$ ~8 V- F# u8 r- w$ `
在本地就讀大學的中國留學生Ashlee則說,剛出國時家人通常用匯款的方式寄來學費和生活費,但之後她和朋友發現一種「互幫互助」的方法,比如有人要回國探親,她就會讓國內的家人準備好3000元以內的加幣,再委托朋友帶回來,有時可能會帶更多,但怎麼也不會超過5000元,為的也是避免「申報」的麻煩。1 X+ I! C/ p1 l+ u7 a6 p( J8 {$ z
她說,每隔幾個月或是到了學期間的假期,就有不少同學會回國探親,只要有1至2人幫忙,就基本能帶夠一個學期所需的所有費用。不過她也指出,這樣的方式也會有潛在的麻煩,她曾經就聽說幫忙帶錢的人把錢「弄丟了」,搞到雙方都十分尷尬,一場糾紛下來朋友都沒得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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