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劳动力短缺,需要引进外来劳动力进行填补;另一方面,失业率居高不下,领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常年不减。据统计,在全加拿大有140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却有25万个空缺的工作岗位。
( e7 K; O" J& A! X @- c4 c# n& [' w雇主愿意雇用外劳,因为他们的薪酬比本国工人低廉。然而,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本地一些人宁愿放弃工作,以坐享失业福利。根据现有制度,失业人员可以领取数额为原工作薪酬55%的失业保险金;他们每年只需工作12周到19周,就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了。这一现象在大西洋沿岸各省渔业地区尤为明显。
2 i; a& ]/ e V" v) x' q8 E鉴于高福利导致多个欧盟国家主权出现债务危机与巨额财政赤字,加拿大政府未雨绸缪,宣布将于近期推出一项改革,即通过提高领取失业金的门槛,来迫使靠领取社会福利的人们去找工作。这样,一方面可减少福利开支,另一方面可提高就业率。加拿大人力资源部长芬利在宣布新政时表示,改革只是“为了帮助想要工作的加拿大人找到工作”。然而,政府此举的用意就是要迫使那些想躺在福利上不劳而获的“懒虫们”自食其力。
6 z" P" l' a$ C$ y根据目前披露的改革措施,领取失业金的人将被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曾有长期工作、偶尔失业才领取失业金的群体,其标准是,在过去5年中,领取失业金累计时间不超过35周;他们在寻求工作时,只要新工作与以前的工作属于同一类别,而薪金又不低于此前的90%,他们就得接受。第二类是过去5年领取失业金累计时间介于35周与60周之间的人群,他们有18周的时间寻找工作;如有类似以前从事的工作,薪金不低于此前的80%,他们就得接受。第三类是在过去5年中领取失业金累计时长60周以上的人群;只要有他们可以胜任的任何工作,薪金又不低于此前的70%,而只要工作地点距居所不超过一小时车程,他们就得接受。 0 _* ?. Z: v; C) u
新政策将对壮年与老年人,以及依赖季节性经济的劳动力群体产生较大影响,因为这两类人是“经常领取失业金”的主体。有统计表明,45岁以上、经常领取失业金的人占到全部领取者的96%。在以渔业为主的纽芬兰省,经常领取失业金者则占到全部领取人者的80%之高;爱德华王子岛省也高达78%。一年中,他们大半时间都靠领取失业保险金来维持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