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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日上午,华裔理财顾问唐炜臻诈骗案的量刑聆讯在安省高等法院举行,此前检控官向法官要求对唐炜臻判刑8-10年,并追讨289万元的行政费用,代替唐炜臻提问的法庭之友律师则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发落,到下午4点35分,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最后裁定唐炜臻6年刑期,罚款280万。早己等待在法庭的警察当场将唐炜臻戴上手铐押出法庭。他的妻子萧红当场表示法官的判决十分无理,他们会上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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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奥玛拉的宣判比较奇怪,唐炜臻的正式刑期是6年,刑满后他必须在5年之内付清280万罚款给受害的投资人,如果他无法筹齐款项,法庭会追加5年刑期,令他的实际刑期延长到11年。律师宝施对法官的判决也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他说法官判6年已经算轻的了,今天的判决算是对唐炜臻有利,检控官听到判决后显得不太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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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安省证监会已经禁止唐伟臻从事任何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活动,就算出狱后他有心重操旧业,也未必能通过证监会这关,如果证监会继续其交易禁制令,唐伟臻一定无法按时筹集所需款项,服完追加的5年刑期之后,已经是16年之后的事了,现年53岁的唐炜臻届时已经接近70岁了。 按照惯例,法官会在量刑聆讯之后大约2星期宣判刑期,但是本案拖得时间太长,法官和检控官都不想再拖,所以中午法官特意将休息时间延长到3个小时,到了下午4点才开始宣读判词,一听到午休时间这么长,律师和检控官都意识到一定会在今天宣判了,马上精神为之一振,并立即打电话给安省证监会的检控官,让他马上来法庭听结果。证监会的检控官来到法庭之后称,由于唐炜臻今天无法出席原定的聆讯,只好延期到下周二进行,不过现在看来他根本来不了。 / H1 Z- m4 d. |; T1 e"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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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今天通过翻译读出几封社区人士的求情信,包括他在国内任教的大学校长对其个人的评价信,但是并没有引起法官的注意和同情,法官反而一再打断翻译,问还有多久才能读完。当唐炜臻本人要求宣读早已准备好的量刑陈词时,法官看了一下律师递交上来的打印件,说大致意思还是攻击加国的司法制度,并质疑检控官和法官的诚信,所以不用读了,并再次劝唐炜臻尽量说与本案相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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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k3 G$ A" S9 e/ H" E- j$ h' B比较令人意外的是唐炜臻的妻子萧红今天第一次在量刑聆讯上发言,陈述了自己4年来所遭受的痛苦,其本人的身体状况和此案对家庭的儿女的影响,说到悲伤处声泪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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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施相信法官最后轻判,萧红的发言帮助很大。 8 q# A9 A% {1 V5 b( R7 N)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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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于去年10月30日被法庭裁定一项诈骗投资者超过5000元的罪名成立。2013年1月11日,一直帮助他打官司的“法律之友”律师宝施(Peter Boushy)向法官申请对唐炜臻进行精神和心理评估,1月18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驳回唐炜臻要求做心理及精神评估的申请。法庭上唐炜臻把俗称“求情信”的Reference Letter交给法官,内容是一些朋友证明其品行的信件,但是这些原始信件都是中文,法官看不懂,需要找人翻译成英文,所以又安排了2月1日为量刑聆讯的最后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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